“你小子舍得给我打电话了?”楚歌先是一句埋怨,然后说道:“说吧,啥时候办事儿?走之前咱们兄弟两个好好喝一顿。”
“我——”
“别矫情,老子最讨厌矫情的人。”楚歌说着,叹了口气,“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老在想,多年以后,我可以向人这么说,我有一个朋友,他医术很厉害,然后呢?然后他死了……”
沈欢不知道楚歌玩的是什么梗,无奈的将事情讲了一遍。
“还能活一年?这是好事儿啊,咱们必须的庆祝庆祝!”
“你那边有点吵,在哪呢?”
“北三里酒吧街呗。”楚歌很内涵的嘿嘿一笑,“你也过来吧。”
“老神经病有没有和你在——”沈欢这边话还没说完,对方便把电话给挂了,应该是比较匆忙。
这个混蛋!
“那个……妙诗啊。”
“嗯?”
“我可能要去一趟北三里。”沈欢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不自在,北三里是什么地方,身为本地人的林妙诗就算没去过也听说过。
林妙诗淡淡的应了一声,“哦。”
“呃……你不生气?”
“不生气。”
“真的?”
“真的。”
沈欢大松了口气,看到没找媳妇就要找这种善解人意的!
“那我先走了,你回家后代我向老爷子报个——”
不等他把话说完,林妙诗便开口道:“去了就别回来了。”
“……”
尼玛,说好的不生气呢!
最后经过一通解释,林妙诗总算答应让他去北三里,不过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在八点之前必须返回林家。
八点已经是晚上了,北三里最活跃的时候,这个要求也理所当然。
如果除去现在已经七点快半这个条件来看的话……
因为时间紧急,沈欢直接用灵狐步朝北三里的方向赶,途中阎罗王觉得他速度太慢,直接将其抓起,让他体验了什么是飞一般的感觉,五六分钟就到了酒吧一条街。
“聒噪!”
楚歌所在的酒吧属于慢摇形式,阎罗王一进去就皱起了眉头,看样子有动手的趋势。
“这儿呢!”为了让沈欢一进来就看到自己,楚歌特地做到了入口附近。
沈欢刚想摆手打招呼,老神经病和阎罗王两人就碰面了。
态度可谓是截然相反,老神经病一脸欢喜,张开双臂就朝这边跑,似乎是打算来个熊抱,“兄弟!”
阎罗王二话没说,上去就是一脚毫不留情,直接将老神经病给踢飞了出去。
“轰——”
看着被撞穿的墙壁,厅内刚刚还在热嗨的白领和小年轻人全都呆若木鸡。
整个大厅内,除了DJ音乐,再也没了任何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