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神异天赋
在练习“身刃”和“洪流”的日子,冬天悄悄走远。
春暖花开,万物萌动,在蔚蓝大陆披上绿『色』之前,罗岚将自己的力量全部梳理完毕,去芜存菁,对剑的理解已经和领域剑圣等同。他体内的力量积蓄到了顶点,对不死剑意的掌握如火纯青,只需要一个契机就能冲破阻碍,晋升法则剑圣。
新的剑天地太过于强大。
罗岚算了算时间,现在也该去精灵森林走一趟,不仅要去购买那里的半精灵和兽精灵,还准备购买一批元素精灵给自己人,帮他们晋升圣位。[]至高剑神14
临走前,罗岚给炼金室和阿芙拉留下大量的永恒之水,然后又在一个魔法容器中存放了用阿喀琉斯之泉、永恒之水和苏醒之水调制的“三温暖”,至少用一年的量。
现在罗岚除了每天进入剑天地练习、吃神国食物、喝永恒之水和苏醒之水,泡三温暖也成了习惯。
经过半年多的浸泡,罗岚等人的皮肤发生了奇特的变化。阿芙拉和妮丝实力有限,吸收的力量也少,但变化已经非常大,皮肤更加细腻嫩滑,坚韧富有弹『性』,身体各部位紧绷。再过几年的浸泡,她们不仅寿命会增加,皮肤也会永远保持这种状态,外表看上去永远不会老。
海格力斯之果的主要作用是增加骨骼、内脏和**力量,普罗米修斯之心的主要作用是延长寿命延缓衰老,而阿喀琉斯之泉的主要作用是强化皮肤,并让皮肤永远保持年轻状态,而后两者显然最受女人欢迎。
洛莉的变化比较大,龙皮越来越坚韧,龙鳞越来越光亮,龙鳞和龙皮的防御能力已经达到初始圣位的程度。
罗岚的变化最为惊人。在之前,就算他是不死剑圣,在不用斗气保护的情况下,皮肤如果被锋利的刀刃切割也会受伤,但经过半年多的浸泡,他的皮肤下面不仅多了一层如玉般的微光,皮肤的坚韧程度也非比寻常,现在就算是初级剑士全力一刺,都无法破坏他的皮肤
他的熔岩圣剑异常锋利,就算切割法则剑圣的皮肤都毫无阻力,但在切割罗岚皮肤的时候,会遇到明显的阻力,需要用较大的力气才能伤到他。
经过阿喀琉斯之泉的改造,侍剑发觉罗岚的皮肤出现了变化——一旦过强的外力接触皮肤,那皮肤就会自发产生一种特意能力,自动把外力分散到更多的皮肤上,相当于增加受力面积,减轻伤害。
就算见多识广的侍剑也啧啧称奇,这种能力如果是罗岚主动用出来那不奇怪,但皮肤自发形成这种力量,绝对非常神奇。如果罗岚的这种能力再强数万倍,比如一根针扎在身上,所受的力量瞬间遍布全身皮肤,那么在诸神位面,这种能力就可以称得上“神异天赋”。
罗岚和侍剑把这种能力命名为“外力扩散”,意为外力一旦接触自身马上扩散。
拥有者实力越强,神异天赋也越强。
神异天赋是非人类种族拥有的强大能力,比如巨龙的龙息、高等恶魔的火焰亲和、雷龙的瞬移、炎龙的不死身等等,非常神奇。
在去精灵森林前,他偷偷把妮丝叫到身边,低声说:“三温暖能让人体变强,我在这里的时候,凯瑟琳可能不愿意来,等我走了,你让凯瑟琳姐姐一起泡澡,别告诉她是我说的,知道了吗?”
妮丝马上认真点头,表示一定完成。罗岚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口,小美女『露』出甜美的笑容,然后踮着脚搂着罗岚的脖子,在罗岚的脸上用力一亲,发出“啵”的一声。
洛莉见到这个场面,兴冲冲地张开大嘴往罗岚脸上凑,被罗岚一把捏住脖子甩到半空。洛莉浮在半空闪动着翅膀,咿咿呀呀地埋怨帕帕狠心。
离开伯爵府的时候,罗岚身边跟着银狼王子罗伯特和牛头人阿古力。他要去接半精灵和兽精灵,首先要表现自己不歧视任何种族,带两个兽人去最能打消那些人的疑虑。
在这些天,银狼王子罗伯特非常繁忙,他挑选出合格的一百人,教他们兽语、猿人习『性』、兽族规矩和各种注意事项,为将来回兽人部落做准备。
罗岚带领罗伯特和阿古力来到法师工会,先给精灵公主洁西卡发送了一个魔法讯息,然后使用传送阵,传送到精灵森林外的精灵要塞。
精灵要塞是精灵王国的对外窗口,面积不大,城市常住人口只有三千人,其中有五百名战斗精灵,负责保护城市。[]至高剑神14
这座要塞历史悠久,曾经在南北百年战中担负拖延兽人的任务,把二十万兽人『逼』得断粮绝水,最后毁于圣位之战。百年战争结束后,精灵要塞在原址建立,距今已经有九百多年。
这座城市和人类城市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绿化率高,这里的植物比罗岚港都多,不过规划较差,许多地方长着野草。
罗岚三个人走出魔法阵,出现在传送大殿,立刻引来精灵高度警惕。
“站住,说出你们的名字和来历。”一个中年精灵严肃地说,
罗岚说:“我是罗岚港的罗岚伯爵,这两个兽人是我的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