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怎么越听越糊涂了呢,怎么越弄越复杂了?”
“陛下,打个比方,我向朝廷买了一百贯钱的债券,给了朝廷一百贯钱,朝廷给我一百贯的债券,然后再给我价值一百贯钱的土地券和奴隶券,当然,这只是相当价值一百贯钱,并不是直接拥有,算是暂时持有。”
“我呢,若是觉得现在百济的土地买下来划算,那我可以直接拿着这债券到官府去登记换契,券换成地契,那么价值一百贯的土地或者是奴隶就属于我了,我再把那一百贯的债券和做为抵押的一百贯的地券交还给朝廷。”
“又或者,我觉得百济的地不值得买,那么我就不去登记换契,依然只是暂时持有。等到期,我把债券到朝廷这来换回钱,地券退还,而朝廷不但给我债券利息,还要给我地券约定的租金,我赚到的是债券利息和地券的租金,有两份收益。”
“为何要这么复杂?”
“为了让债券有价值啊,让大家肯掏钱,而不用强行摊派,惹的大家抱怨陛下啊。”李逍说道。
这种模式很复杂,但也很简单,说白了,那些什么土地券、奴隶券不过类似于一种股票,可以持有享受分红派息,也可以卖掉套现。
而百济的土地和奴隶,虽然抵押出去了,但朝廷可以自己经营种植,或者租给商人经营种植,以其部份收益做为持有人的租金分红。
相比起仅是一张纸的债券,有了抵押的债券肯定更有价值一些,毕竟万一到时朝廷没钱偿还本息,大家起码还能拿着这个在百济换回一块地,或者换回几个奴隶的。
这些可都是有价的东西。
而对朝廷来说,其实也没付出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毕竟百济的地多的是,占领了一时也是种不过来,与其荒着倒不如拿来抵押发行债券。而如果有人愿意买下来,那还更划算,又发了债券,又卖了百济的地。
“说的好像有些道理,祥瑞啊,朕觉得这个事情交给你来办挺合适的,毕竟方略是你提出来的,没有人比你更懂。”
卧槽。
李逍想骂人,弄了半天,结果又成我的事情了。
“陛下,这个不太好吧,臣现在是玉米监事,很忙的。”
“无妨,玉米监还有其它官吏,他们跟着你也种出一季玉米了,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你顺带关照一下就行。”
“可是陛下,这发行债券的事情,应当是太府寺的事情或者是户部的事情吧?”
李治想想,似乎也对。玉米监正来发行债券,有点明不正言不顺的样子。于是乎,李治马上道,“朕就授你为户部度支部员外郎,专责债券发行一事。”
户部下有四司,其中度支部主官为郎中,员外郎两员为次官,从六品上。
李逍现职为玉米监正,从六品下。
这是升了一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