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给大家一个交代了。
这样无休无止的下去,简直丧心病狂,折磨大家的同时,我自己也难受。
以下的话,不知道会有多少书友看到,亦或是多少书友看完之后准备离去、下架,都不能阻止我的叙述。
因为真的需要开诚布公地谈一谈,聊一聊了。
首先,不管你信不信都得承认,这本书在本人的努力下,终于成功的废掉了。
有时候想想就像做梦一样,遥想新书上传时期的热闹景象,再对比如今的门可罗雀,宛如黄粱一梦……
以前最大的乐趣是看书评,看章节说,给神回复赞一下,现在却连起点APP都不敢打开,因为太害怕看到问更新的书评了!
每次看到询问更新的书评,心脏就会像受到拷问一样颤抖起来,忍不住自问:多么可爱又忠实的读者啊,断更那么多天都没有骂,反而在耐心地等着。
你这个人渣到底对他们做了什么啊!
写不下去就别开坑啊王八蛋,你这样的写个几把毛的文啊,你踏马怎么不去死呢?!
……
但,能怪谁呢?
编辑给安排了一大堆推荐,书友给了一大波支持,到头来,却是扛不住自己的作死。
连最基本的更新都无法保证,扑街太正常了。
咎由自取!
……
事实上在今天之前,有想过很多次就这样太监了吧,无声无息地,反正没人知道我住哪……
但是做不到。
看到这里有人估计会说,你丫是舍不得这书的成绩吧,丢不下稿费吧?别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来粉饰自己了!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你说的没错。
我不是什么圣人,家里也没矿,不至于跟钱过不去。
但是,这绝对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我先说下我自己的情况吧,相信看了之后,大家就会知道了。
鄙人自小就比较喜欢看文,初中时就看完了韩寒的三重门与像少年啊飞驰,记忆最深刻就是主角死党他爸是电鱼的,最后把自己给电死了那段……
自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小说,武侠小说是热门首选,步非烟的看了,还有卧龙生,后面还看了基督山伯爵等等……闲暇之余也会学着写写,那时候最流行的是名侦探柯南,然后就尝试着写推理小说。
同学看完之后很震惊,他说,蛋糕丢了一块,推理半天,最后结论居然是嘴角有蛋糕那个,你这侦探很厉害嘛!给我弄的挺不好意思的。
正是因为感觉打击太大,以至于我至今都记着这句话,说话的小子叫潘泸雨,住我邻村,一个永远留着三七分长发,被称为年级段颜值担当的小鲜肉。
当然,仅次于我。
咳,言归正传。
除了那个丑逼以外,更多同学给予的是鼓励,有人甚至问我,你这写了大半本练习册了,拍成电视够一集不?给我乐的不行。
现在想起来,满满的温暖啊。
那时候起,我就爱上了写作,尤其是别人看我小说时的感受。犹记得语文考试作文要求是写800字,我每次都能跟老师再要一张纸,写满正反面。(这里大家千万不要模仿,因为中考高考的话,写到背面之类都是不作数的,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
小说被班里同学传看的现象,一直持续到传奇登录中国,学校的校风由本来的“男生都留着长指甲学八神庵抓人”转变到了“拿着一把破棒子见人就喊吃我一烈火”之后,我就没有什么写文的心情了,开始和小伙伴一起学上网。
我本人对砍砍杀杀之类不是很感兴趣,所以就去玩了会儿本地论坛的聊天室,就是那种“某某某砍了你一刀,你掉了多少多少血”之类,连战斗都完全用文字描述的游戏,坦白说要不是与电脑挂钩,游戏体验连小霸王都不如。
再加上镇上黑网吧收费奇高,全民工资不到2000的时代,一个小破房间,三四台电脑,就敢要加一小时三块钱,关键收费还是人工看时间的!
可想而知老板有多黑!(不要吐槽当时电脑多贵,你要多站在一个月生活费只有100块的穷学生立场看问题……)
但不论怎么样,我还是玩的很嗨皮。
尤其是在得知了班里某同学家里居然买了电脑,在家里上网之后,我就主动联系他,然后用流畅的一指禅给他敲了一段话:“傻子,猜猜我是谁?”那感觉,超级赞!
(很多人估计无法理解这么做的用意,但你如果知道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翻墙出去通宵上网,就是与同学背对背发了一宿QQ表情的话,你就能理解了……)
毫无疑问,已经玩了一礼拜游戏的他,杀我就像切菜一样简单,而我还傻乎乎地继续想戳一指禅,直到老板告诉我才知道,这给我气的,心里暗暗下定决心,回头一定要给他在书里写成个傻子,哈哈!
嗯,跑题了。
初中阶段,算是勉强知道了这个存在吧,说初入门槛都是抬举了。
真正引领我接触这个圈子的,是一位叫做刘奇奇的高中同学。
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男人!
地摊上卖的那种,正常而言是800页的,封面印着黄易作品的那种书。
(那时候我纳闷怎么这黄易写了那么多书,直到很久以后才知道,原来是不良商家为了赚钱,是本书都敲上黄易大师的名讳)。
800页的书,这家伙一天能看完一本。上课看,下课看,走路看,吃饭看,上厕所也看,熄灯了在被窝里点灯,你能想到的一切空余时间,他都在与小说做斗争,这是一种怎样可歌可泣的精神!
因为消耗量太大,资金链有点支撑不住的他,最终选择与书店合作,就是一本书五毛那种,这货每次一借至少十本,借的多了,都不用押金的……
班里男生看他看的这么入迷,好奇之下开始传阅,于是一发不可收拾,我也是其中之一。
可以预见,当一大半男生每天忙着看小说成了风气的时候,班主任是如何的恼火。于是刘奇奇被搞了,依稀记得那是个阳光明媚百花开的下午,班主任一脚踹开教室后面,把那小子吓的一屁股坐地上去了。
然后他课桌里的小说被尽数收缴——三个男生搬了两趟……
这些书直到高中毕业才还给他,好家伙,整整一麻袋!
刘奇奇用他的血肉之躯,给我们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
按说那时候应该就可以写了,但还是没有。
因为2004年左右,正是梦幻西游热血传奇泡泡堂这几个毒瘤盛行的时代,也是网络游戏呈井喷式发展的几年。
当然,也是手机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亲眼见证了从BP机大哥大到绿屏蓝屏又到彩屏的急速转变,用日新月异来形容真是一点都不过分。
作为一个对科学技术永远保持敬畏之心的男子,我怎么可能会在这种关头掉队伍?
于是我开始泡网吧,认真钻研卡位技巧。
没错,高中,又没写。
现在想想,如果当初的我不是那么专注于游戏的话,女神应该就到手了吧……
……
咳,继续。
高中毕业之后,没有上大学。
其实家里是非常希望我去上的,哪怕上个专科,但我拒绝了,我说我的心思不在学习上,上了也是浪费钱,干嘛呢?他们不说话了。现在想想啊,如果当初去大学深造一下的话,现在应该更能瞎扯吧……至少扯完了能圆回来。
因为最初打的就是这个主意,所以原先报考的就是一所职校,毕业之后给安排工作那种。
工作分配下来了,是学技术,就是那种注塑机调模,接触过的应该知道,学成可以带班、甚至管理车间的。
但又没好好学,因为心思根本没在这上面。实习的几个月吧,基本上天天就在网吧了,这给学校气的,都想打我们。好在双证已经到手,无所谓学校的态度,结算好工资就跑路了,然后去佛山学了半年模具,又回来老家这边做,结果运气不好,碰到个老赖,连学徒工工资都要赖着,而我又不想和家里说,爸脾气不太好。
正一筹莫展,转机来了。
大概就是十月份还是九月份吧,地方上来征兵通知书了,我通过了体检,入伍了。
接兵干部非常友好体贴,弄完手续之后还问我有没有什么事没弄好,有没有什么没放下的事儿,我想了想就说,那厮欠我工资没给!
接兵干部说知道了,然后带着当地武装部的干部,和我一起上门去。
没有什么血腥和霸气侧漏的情节,几个穿制服的就在那一站,什么都没说,那厮在了解我的来意之后,立刻乖乖给钱了,还说什么退伍之后来帮忙啊之类估计也就是圆场的话,我也就顺水推舟笑着说好啊,心里在呸!
其实在之前对入伍这件事非常抗拒,但在那之后,我就很欢喜了,哎哟,老子马上要成兵哥哥了,厉害了哟!
带着这样的心情,终于迎来了入伍的日子。
因为以前看过不少电视,送儿子当兵去就会哭的狗血镜头,我只要想想就感觉好搞笑,为了不成为自己心中的笑话,那天我一直对自己说不要哭,你是男人,不要哭!
但是看到父母在村头看着我,妈妈一直在抹眼泪,从来不哭的老爸眼睛也红了,一时没忍住,哭了个稀里哗啦,给几个接兵干部看的乐呵了很久。
新兵连待了三四个月,没什么可说的,就一点,炊事班的班长们太客气了,每份菜都加了一多半辣椒,吃的我们这批来自沿海地带的新兵蛋子那叫一个苦哦,上下两张嘴都在喷火……
下连队之后,我终于开始重新写文了。
我们连队是个机动中队,人不多,但气氛非常和谐。除了日常执勤训练以外,写家书看小说是最大的乐趣。
那时候MP3还是奢侈货,能看小说的MP3更是奢侈至极,对于一个月只有两百块津贴的我们而言,想买一部简直就是奢望。所以经常可以看到一部MP3轮流在几人之间循环的画面……
连队每周有固定名额安排出去放风,咳,是逛街,出去买点日常用品啊,转一转啊,之类的。
眼巴巴盼了两个月,终于轮到我了,给我乐呵的不行,结果出去上了五分钟网又感觉没什么好玩的,帮战友的MP3下好歌曲之后,就去书店逛了逛。
然后那个叫做唐家三少的名字映入眼帘了。
最初看他的是狂神的作品,给我看的如痴如醉,于是看到又是这个作家写的,毫不犹豫就买了好几册。
我敢保证买的是正品,因为一册得十多块,那书页光滑溜溜,绝不是街边的“800页”可比。
书一带回去,连队就炸锅了!
光之子居然在连队里引起了超级可怕的化学反应,每个看了的都想继续看,于是后面几册都不用我去买,有人出去就带回来了……(没错,其实我一开始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呵呵呵……)
小说热潮一旦掀起就无法被盖下来了,很多战友经常连夜看,此后就陆续有各种小说进入营区。印象最深刻就是八月份抗洪抢险的一次行动中,人一个个全都累成狗了,趴在简易民房里,身上全是泥,身下铺了个蛇皮袋,倒下就能呼呼大睡,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人念念不忘从怀里掏出小说来瞥几眼,然后看着看着那张涂满泥水的脸还会发出诡异微笑,可想而知小说的魅力……
抗洪结束回到连队之后,我就动起了写杂志的念想。
不知道谁带回来的那种三块五一本的杂志,里面不是有投稿方式吗,我就投了,结果到第二年退伍都没得到回信,好郁闷。期间尝试着写各种玄幻小说,但最终都发现无从下笔。
直到我看到了重生追美记,现在好像更名为很纯很暧昧前传了,鱼人二代大神的书。
看完之后我想写文的想法更是控制不住了,但我不知道上哪里去搞,难道还要像学生时期那会儿一样写到草稿上么?肯定不现实。
多番打听之后,我才知道了起点中文网,兴奋之余,连忙写了一篇上传。
永远记得那一天,2010年6月10日,晴转多云,那天中午被灌了几瓶马尿。
就是在这种醉醺醺的状况下,我上传了第一本处女作。
笔名,流浪的沙骑马。
作品名,《奈何不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