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苗裹着厚厚的熊皮大衣,戴着熊皮帽子,穿着熊皮靴子,活脱脱像一头大黑熊,嘴边喷出的热气化作白雾,随即又结成霜。
他指着被白雪覆盖的山坡。“小妹,你找找看,德思他们藏在哪里。”
夏侯琰穿得也不少,但她完美的保持了形象。白色的大氅,大红的锦裘,雪白的貂皮衣领,精致的鹿皮靴,不像站在蛮荒的带方,倒像是大观园里踏雪赏梅的佳人。
“看不出。”夏侯琰眼神忧虑。“这么冷,他们会不会冻死?”
“冻不死。寒冷比酷热更容易承受,多穿点衣服就行了。”曹苗一边说,一边裹紧了熊皮大衣,心里嘀咕着抓紧时间搞点高度酒出来。这么冷的天气,没点烈酒暖身子,真会冻死人。
当然,酒暖身子只是假相,真正的好东西还是高热量的食物。
这可有点愁人,这里大部分是荒山野岭,粮食有限,一时半会的到哪儿去筹集高热量食物。
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高科技战争果然不是想打就能打的。
当以美帝为鉴,当以麦克阿瑟为鉴。
“可是他们穿得都不多。”夏侯琰低声说道。
“没事,他们还有膘。”想起曹纂等人胡吃海塞的样子,曹苗的嘴角就控制不住的抽搐。亏得曹纂只带了三十多个部曲来,再多几个,能直接将他吃垮。
连续一个多月的高强度训练和养膘,曹纂不用穿熊皮大衣,也像个狗熊。只要不断粮,他在山里呆个把月是一点问题也没有。曹纂自己信心十足,很想立刻出征,尽快找到袁氏旧部,将袁熙、袁尚的儿孙们杀个干净,然后凯旋,回洛阳享受美好人生。
但曹苗不同意,他要求曹纂再训练一个冬天。理由很充足,他就这么多人,承受不起任何闪失,必须确保万无一失。多做训练,有利于增加成功的可能性,至少不会因迷路之类的意外冻死在山里。
此外,马钧也需要根据这种特殊的地形和气候改进武器,尤以弓弩为最。中原常用的弓弩不适应这种极寒天气,筋角变得极硬,而且容易开裂。马钧正在研究貊弓,从中寻找灵感。
总而言之,需要准备的事情还有很多,不能太仓促。
实际上,对曹苗来说,只有一个原因是重要的。
他根本不想这么快解决问题。
杀了袁氏后人之后怎么办?让袁叡坐在御座下,每天恶狠狠的盯着自己吗?就算换一个人登基,又能好到哪儿去?
自己上?他还没想好,总觉得条件不成熟,可能性不大。
既然如此,拖几天才是最好的选择。反正对他来说,最后成不成都没什么根本性的影响。他觉得在海外挺好,自在。
“时辰不早了,回吧。”夏侯琰看了看天色,提议道。
曹苗答应了,命人吹响结束训练的号角。呜呜的牛角号吹响,在山林间悠悠回荡。夏侯琰睁大了眼睛,看着山林乱石间一个个身影缓缓蠕动、站起,排成队列,依次下山,惊得睁大了眼睛。
这些人就在她的眼皮子下面藏着,她竟然一个也没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