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新秀球鞋合同价值大多为20—50万之间,但也不乏高价的新秀合同,比如格兰特·希尔、艾弗森等大额新秀球鞋合同,大多和他们的选秀顺位和位置有关。
在NBA商业法则中,就有这么一个说法:中锋不卖鞋。
由于身高、打法和位置的不同,大个子中锋的球鞋侧重于包裹性和平稳性,再加上他们的鞋码都很大,导致球鞋的造型偏向厚重。偏偏大多数球迷都是‘外貌主义者’,因此销量很不乐观。
这也是为何,在制定营销策略的时候,品牌商们主打外线球星,而内线球员完全成了陪衬,球鞋合同大多比较寒酸。
众所周知,卡尔·马龙的实力很强,是实打实的巨星,但由于形象太过乡土,不仅没有获得过大额球鞋合同,大多数时期更是只能代言不知名球鞋。
在生涯早期,马龙代言了匡威,但匡威不信任马龙的影响力,赞助费只能算聊胜于无。
等到马龙坐稳第一前锋的宝座,他就希望匡威增加代言费用,结果匡威直接和马龙解约。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被匡威解约后,迟迟没有新的球鞋合同找上马龙,竟面临无鞋可穿的窘境,还得自己出钱购买球鞋。
堂堂第一大前锋,居然还要自己掏钱购买球鞋,这在当时成了众多NBA球员们的笑谈。
最终马龙放下了心气,不再‘好高骛远’,接受了一家小众品牌的球鞋合同,每年只用15万的廉价合同,就打包了马龙和奥拉朱旺的球鞋合同。
没错,15万美金就搞定了当时的第一中锋和第一大前锋,可见当时的球鞋公司有多么不待见内线球员。
和内线球员相比,锋卫线上的球员打法更加飘逸、华丽,再加上身高和寻常人更加接近,球迷自然也就更多。
另外,很多球迷打野球很少站定内线,所以对球迷们来说,外线球鞋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这也是为何,品牌商会更多的关注优秀的后卫和侧翼球员,无论是格兰特·希尔还是阿伦·艾弗森,他们在赛场内外的独特风格和高涨人气,令他们快速成为了NBA最具辨识度的球星,助长了球鞋的销量。
现在的球鞋代言品牌,在乔丹建立红牛王朝时期,耐克稳居第一,但在乔丹第二次退役后,阿迪达斯开始和耐克分庭抗礼,两大品牌商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余下的市场被锐步、FILA等知名品牌瓜分。
每一年的选秀大会,品牌商们就会将初露锋芒的新秀作为签约目标,为这些新人提供一份球鞋合同,期限大多是3-4年。
当时的池亮掉到了首轮23位,或许还有黄种人的原因,并没有受到品牌商们的青睐,直到他打出世纪级首秀后,才终于获得了品牌商们的关注。
到了现在,池亮表现依旧出色,发挥趋于稳定,名气更是节节攀升,风险可谓大大降低,自然获得了众多品牌商们的青睐。
池亮拿着纸张,开始查看各家球鞋厂商给出的初步报价。
品牌商与球员们签订的合同,大致分为三类:1、商品合同:只提供装备,没有报酬;2、现金合同:在联盟中占大多数。球员根据人气和成绩等因素拿到额度和年限不同的合同,以及免费的装备。3、签名球鞋:这也是球鞋的最高荣誉,但拥有这一荣誉的球员极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