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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卷 第474章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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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拧下眉头眼睛微眯,好似也在极力地忍着什么。

宴席一度中断,武则天也起身更了一回衣。趁这当儿,刘冕也将太平公主劝慰下来,终是让她没再哭泣。

武则天再度回来,众人把盏数旬,她再将话题扭转到之前:“其实立储,既是国事天下事,也是我皇族家事。我们一家人,就该同气连枝统一意见,相互辅助共为犄角。这天下都是我们一家的,我自己自己人都不齐心,谈何驾驭天下呢?”

“母亲所言即是。”刘冕等人自然恭维与应合。

“唔……经过这么长的时间、生了这么多事情,我也算是想清楚了。”武则天略着头,若有所思似在自言自语,“便如太平所说,有些事情想得太多反而无从决断,返璞归真未尝不是大智大勇——贤儿!”

李贤浑身一颤急忙站起身来拱手而拜:“孩儿在!”

“你来当太子吧!”

……

第二天的朝会,皇帝便宣布了这件大事——立潞王贤为东宫太子,不日便回神都举行加冕仪式。

其实现在,谁当太子对刘冕来说已然不重要了。

不管是谁,只要他进了东宫,刘冕的地位都丝毫不受影响。立李贤为太子,无便是武则天和刘冕之间达成最终契合同盟的最佳局面。

原因和理由,似乎无须过多的解释了。值得一提的是,狄仁杰等重臣也曾在大非川大捷后,立场鲜明的站出来强烈建议皇帝明立储君——而且力挺潞王李贤。

此一时彼一时。这在早几个月前,是不可想象地。当时不管是谁,都没这个胆量向皇帝进这样的谏言。没有人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可是大非川一役后,朝堂格局斗然变得分明,一直没有任何动作也潜于众人视线之外的李贤,就如同大浪淘沙风吹尽,自然而然的浮现出来。

这一切,就是包括武则天与刘冕在内、所有的人在时局这块大棋盘上进行博奕,从而得出的结果。

与其说是武则天选择了李贤,还不如说是悄然改变地历史,选择了李贤。

而刘冕,就是推动历史生改变的那一根金手指。

可是这位重要的金手指人物刘冕,现在所要忙碌的,便是他与太平公主的婚事了。

皇帝要嫁女,这当然不能含糊。加上要娶皇帝之女地刘冕也非等闲,自然要将它办成天下第一等的盛事。大周刚刚经历地战乱国库空虚,刘冕与太平公主便私下掏钱,筹办这一场旷世地婚礼。

们地钱也多得花不完,也没什么地方可花了。

婚期定在年末。到那时,太平公主也该生下了孩子恢复了身体。当然,以太平公主的身份,她只能做刘冕地正妻。最先入嫁的慈安郡主是太平公主的妹子,很自然的被‘贬’为了平妻。

这些都是家事了,刘冕丝毫不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影响到自己家庭的和谐。一来黎歌心胸宽广从不在乎这些,而来自己这个大家庭,也不是世俗的普通地大唐家庭,全没有什么阶级等级之分。出了门,刘冕是一家之主,太平公主高贵无人可及是主母。可是回到了家里,刘冕这个家主说不定就要被几个女人合起来欺负,太平公主这个后进门儿的老婆,也要乖乖的心甘情愿的给公公刘担茶倒水,和黎歌她们打成一片全无尊卑可言。

这似乎还真是太平公主奢望中的梦想中的生活。她就是想过这样的日子。

数日后,皇帝返京准备为太子李贤进行加冠典礼。刘冕与太平公主带上了上官婉儿与洛云,也一路随行。

加冠典礼上,刘冕与狄仁杰这一文一武担任了左右司仪,意义自然非凡。颠沛流离又沉寂了数年地李贤,一夜之间咸鱼翻身成了东宫之主。就在典礼仪式上,李贤宣誓效忠皇帝尊重武氏,立下了绝不伤害武氏一人的誓言。

这显然是武则天的要求。虽然她顺从的时势认定了李贤这个储君,但无也是担心武家之人会从此受尽诛戮。为武氏之人讨得一纸护身灵符,是她必须做的。

可是这样的誓言真的能做为护身灵符么?

后话而已。

虽然所有人都在心中盘算猜测,可没有一人必提出质。毕竟,将来如此,没有人能预测。时局一天天都在变幻,谁也无法将它牢牢把握在手中。

刘冕也是一样。他清楚的知道,历史政治较量便是你死我活,输的一方没有活下来地理由。也许武则天在一日,武三思等人便可喘息一日。一但她这个老皇帝归了天,会是个什么模样,就无人可知了。

没必要将所有的事情都想得如此透彻,也无法将一切的事情安排得滴水不漏。武则天不行,刘冕也不行,没有人能行。

所以刘冕只能尽力的去做到‘合理’。顺天应人保自身,如此而已。

将来会如何,交给将来。

典礼毕后,刘冕便带着太平公主,回汴州老家了。上官婉儿与洛云自然随行。

一路绮丽风光欢声笑语,自是无法细说。

太平公主只恨自己怀胎数月,不能如同上官婉儿她们一样驾着马儿一路畅快的游玩,只能由刘冕陪着她坐在车中,小心翼翼的保着胎。

几日之后,到了汴州乡下老家。

来得可不巧,便是黎歌要临盆。

一家人来不及叙说离别重聚之情,紧张的忙碌开了。

历经千辛万苦,黎歌为刘冕生下了一个宝贝儿子——刘思哲。

老刘家总算添丁,一家人欢喜无边。

太平公主头一次来到这里,被刘家这浓郁地亲情感染到迷醉了。她便也没再把自己当作是什么公主,心安理得的当着妻子、儿媳和主母。

这样的太平公主,无是受人尊敬与喜爱的。经过了短时间的惊悸与犹豫之后,刘等人坦然地接受了这个‘级大牌’的儿媳,与之相处得其乐融融。

刘冕带着太平公主,在家里一住就是月余。期间诸般喜乐,便如汪洋大海无法取一滴而叙之。

刘思哲地满月酒,皇帝闻喜都来了庆贺赏赐了新礼,刘冕醉到一塌糊涂。

黎歌卧倒在床忧心忡忡的不停叮嘱,太平公主有孕在身也不敢靠近只能在一旁唠叨,上官婉儿与洛云、韦团儿三人一起挤到床上,为刘冕擦身换衣灌喂解酒汤。

刘冕始终只是哈哈地大笑,笑得像个失心疯的汉子。天亮时醒来,却在身边卧着三个美人儿,便也顾不得嘴中酒臭未去,挨个儿在她们每人地香腮之上吻了过去,将她们都惊醒了过来。上官婉儿便作假怒的要来拧她的鼻子,洛云则是早就扯住了他的耳朵左右来摇,韦团儿跳下床,便去取洗漱之具。

睡在同房另一榻上的太平公主与黎歌也醒了,怏怏的骂着刘冕是个烂酒鬼。却又有些酸溜溜地,恨那刘冕没来相陪。

刘冕环视她们一眼,哈哈的大笑:“老婆们,过段日子等你们的身子骨好了,咱们一起出游——游遍中原江山万里土,什么名山古迹都去踏寻一番。还要去漠北拜会突厥的大汗,吃那最正宗的烤羊肉。”

“去突厥?!”众女一起来问。

“是的。”刘冕笑道,“皇帝给我一份差事,让我带着洛云担任抚慰使,前往拜见突厥大汗。”

洛云大喜:“真的?太好了!终于可以回到漠北老家,看到我娘和弟弟们啦!”

上官婉儿却在一旁微笑不语,刘冕看她一眼,二人心照不宣各自了然。

什么‘慰问’,分明便是威压去的。吐蕃都完蛋了,‘小小的’的一个突厥汗国还敢不归附为大周属国么?而且,他们要归附还是那么地名正言顺——本来就是联姻之国么!

就算默啜是个极有野心的大汗,敦欲谷智计无双,在这样绝对实力的敌人面前也不得不低头。武则天派刘冕担任使的用意可谓极深。一来刘冕有着与洛云这层关在,二,也有出‘通牒’的意味——刘冕的数十万大军,可是就在河陇,西域诸国皆已附庸,突厥人别无旁助大周如日中天声势鼎盛。只要突厥人敢造次,这个才成立没多久的草原国就要弹指覆灭!

这个做法,是刘冕主动向武则天提议地。

武则天称说,这是她今为止做出的‘最霸道’的一件事情。

其实刘冕也有自己的想法。现在,他完全可以挥一师北上,一举歼灭突厥汗国。但是这样一来,天下无猎要弓何用?再,刘冕也不想一个人将这世上所有的功劳都占尽了。战争,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不战而胜,仍是上策。

当然,刘冕也不想自己真的与默啜阵前拼杀,让洛云从。

于公于私,刘冕都必须争取到与突厥之间的数十年和平。至于未来如何……没人能知道。

就让它交给未来去决定。

……

转眼一年已逝,春去春又返。

刘冕与太平公主、上官婉儿、洛云、黎歌、韦团儿,各骑一匹骏马奔腾在大漠的草原之上。在他们身后,跟着一队兵王和洛云地四大家将,以及洛云的两个弟弟,默棘连与厥特勒。

默棘连,就在刘冕来到草原牙帐后不久,被默啜立为了小可汗——也就是突厥汗国的太子。可以想像将来的若干年后,刘冕还会多出一个突厥可汗的小舅子。而且这个小舅子将他奉若神灵一般,还与他弟弟厥特勒一起拜入了刘冕的门墙,尊其为师。

“草原,好美的草原啊!”太平公主畅声大笑,“洛云,你地家乡太美了!”

“那便多住几日,天官好不好?”洛云自豪的欣然笑道,“以后我们可就难得来一次了哦!”

“有什么难的?”刘冕淡淡一笑,“从此以往,这天下之大,不管是冰封的高原还是青郁的草原,再或烟波浩渺地江南水乡与苍茫古劲的西域土城,我刘某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上官婉儿微笑:“泉石多仙趣,岩壑写奇形。欲知堪悦耳,唯听水泠泠。岩壑:登临,莹目复怡心。风篁类长笛,流水当鸣琴。天官,等离了大漠,我们就去江南吧!”

“好,江南!”刘冕双眉轻皱,“去扬州!”

上官婉儿心头微漾:“你是要……”

刘冕眯着眼睛,看着眼前苍茫一片地草场与天上盘旋的雄鹰,淡然道:“去凭吊一位故人。我还特意从洛阳带了一壶酒在身上,专为对他祭奠。”

上官婉儿会意地微笑:“是玉泉浆吧?”

刘冕不禁愕然:“你记性还真是不错嘛!”

玉泉浆,骆宾王的至爱。临终之时,他便叮嘱要刘冕用此酒来祭奠于他。

上官婉儿笑意更浓:“我还记得一句话呢——我欲成佛天不允。”

太平公主与黎歌等人在一旁听得满头雾水:“你们在说些什么?”

“天机不可泄露。”刘冕与上官婉儿居然异口同声,然后相视一笑拍马朝前。

“喂!”太平公主等人都恼了,一起拍马来追,“讨厌!你们又私奔!”

太平公主更是急恼道:“天官你还没说呢,太子六哥想让我们将思仪许配给他家光顺,依还是不依呀?”

思仪,便是刘冕与太平公主地宝贝女儿了。

“近亲结婚,不好哇!”刘冕哈哈的大笑,策马狂奔。

扬州,烟花三月,醉迷人眼。

“一之土未干,六尺之躯安托。”

骆宾王的坟,全由石头堆彻而成。

多年过去,未见减薄变矮,却长了许多孤草。

刘冕将太平公主上官婉儿她们留在城中,孤身前来祭拜。他亲自动手替骆宾王的坟除了一回草,另请匠人来将这土坟修彻了一回,然后拿着那壶酒坐在了坟头。

“恩师,恕我过了这么多年才来祭拜你。以后如有机会,我会再来的。”刘冕酒水慢慢洒在坟头,喃喃道,“你要地好酒,西域玉泉浆。”

“当年你曾对我说,如果哪天李唐光复,就来祭拜你,奉上这酒。”

“现在,李唐之国号仍未恢复。”刘冕拿起酒壶喝了一口,勾起嘴角淡淡一笑,“但是恩师,原来李唐也好,武周也罢,本就是一体。”

“有些人在乎的,仅仅是一个国号,就如同人的一件外衣。现在的大周,就像是与大唐穿着一件不同颜色的外衣。她们的神髓,却是相同。”

“不管是典章制度还是国运国脉,如今的大周都与大唐一脉相承。而且,李贤当了太子,这件外衣用不了几年也可以脱去了,换回本颜。”

“说实话,我也曾经想过用一个什么样的方法,去逼女皇下台匡复李唐。现在,我也可以很轻松的就办到这一点。可是我觉得这完全没有必要。虽然她身上有着许多的缺点也地确是做了许多错事,但这无法影响我评论她是个难得的好皇帝。她是一心想在历史上竖立自己的恩威,与所有明君比肩。也曾经想要让大周脱离大唐的阴影完全独立。可是她办不到,后来她也醒悟了——大周就是大唐换了一件外衣而已。换件外衣就要把自己当作是另外一个人,这不是自欺人掩耳盗铃么?因此,所谓的废周复唐,真是一个冷幽默。”

“不过,话说回来。”刘冕停顿了一下,有些戏谑的笑,“我的理想,就是复唐。我也曾经不止一次地质疑自己,这有什么样的意义。现在我明白了。复唐也好复汉也罢不管复什么也好,我们所复的,不该是一个国号—而是一个时代的神髓!”

“所幸,我做到了。真的。”刘冕猛饮一口酒,然后将那壶酒扬扬的撒在了坟头上,“现在的大周,比之当年太宗皇帝时更加强盛,更加繁荣。更重要的是,它更加稳定。还有,突厥的可汗默啜已经率领草原十八部众一起归顺大周,并奉称大周皇帝为‘天可汗’。这与当年地太宗皇帝何其相似?所以,我成功了。大唐的繁荣与强盛回来了,而且更盛往昔。我的复唐,真的成功了。贞观盛世也不过二十余年,可我有信心让现在这个盛世延续下去而且更上一层楼,至少在我有生之年我能做到——如果祸害遗千年的话,我勉强还能活五十年吧,哈哈!”

刘冕扔掉酒壶面对万里江山展开双臂,仰天大笑:“我也只能担当生前事,其他的,留给我们的后人吧!恩师,你在天之灵可要保佑我多活几年!”

“对了,那歌怎么唱地?”

向天再借——五百年吧!

我真的想活这么久!

全书完

让我们的结局,留点悬念和想像的余地吧,呵呵!

鞠躬感谢一直支持我、陪伴我、鼓励的书友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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