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攸裹着那件大氅,静静的靠着一块大石坐着,听到最新传来的消息时,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接连喝了两口酒,有些苍白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楼烦营占据两侧高地,在十息以内,要清除掉对方一半以上的军官,让他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击。”刘修严肃的看着王允,“我把最好的箭手都拨给你了,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王允点点头:“请大人放心,如果不能完成任务,楼烦营的编制从此取消。”
刘修转过头看着吕布、赵云:“奉先在左,子龙在右,你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夹击那个叫乌蒙的小帅,在第一时间内干掉他,我们就胜利了一半。”
吕布和赵云互相看了一眼,不约而同的笑了。
“本初,你守住出口,有一个鲜卑人逃掉,我唯你是问。文约,不管后面还有多少人,鼓声一响,你就必须立刻出击,有一个鲜卑人再杀进来增援,你这军司马就做到头了。”
袁绍和韩遂大声应喏。
“伯道,翼德,你们的任务就是点火烧水,今天让所有人吃顿肉食,尝尝胜利的滋味。”
郝昭和张飞撇了撇嘴,无可奈何的应了一声。一听到今天有热食吃,在场的司马和军侯们都开始兴奋起来,这**天为了掩藏行踪,一直吃干粮,干粮虽然味道不错,可是天天吃冷食,的确不是件舒服的事,这时候来一碗热腾腾的羊肉汤,从头热到脚,那才叫一个舒坦。
“不要高兴太早。”刘修摆摆手,示意他们安静:“完成任务的有热食吃,完不成的,在旁边看着。”
“且——”吕布拉长了声音,很不以为然的说道:“这么简单的任务,还有完不成的?我和子龙两人联手,天下都去得。”
“但愿如此。”刘修微微一笑,站了起来,举起了右臂,轻轻的击了一下胸甲:“必胜!”
所有人站直了身子,以拳击甲,大声喝道:“必胜!”
……
乌蒙从进入刘修的眼帘,到进入山谷,足足花了一个时辰,当看到两侧并不是非常高的山崖时,乌蒙第一反应是终于有个避风的地方了。说起来大河北不远就是大青山,可是野地里的风还是不小,在雪地里跋涉了四天,他们又冷又累,现在只想找个避风的地方歇歇脚,生一堆火烘烘手脚,煮一大锅热汤暖暖肠胃,根本没想到这个平静的山谷里还有敌人。
来来往往的传令兵没有提到山谷里有敌人,乌蒙之前派出的斥候也没有发现山谷里有人的踪迹,从乌蒙本人的内心来讲,他也不相信这样的天气还会有汉人在野外行军,而且就算是匈奴人,他们也不可能不生火,只要生火,哪怕是在五十里以外,他都会有所察觉。
当急促的战鼓声在山腰炸响的时候,乌蒙傻了,所有的鲜卑人都傻了,他们茫然的看着两侧山崖上倾泄的箭雨,连最基本的反应都没有。
这里会有敌人?没有人敢相信这个事实,也没有人愿意相信这个事实,乌蒙还揉了揉眼睛,生怕是在雪地里走的时间太长了,出现的幻觉。
一左一右,两只长箭几乎同时飞到,羊头箭划破长空,带着死亡的厉啸,在乌蒙的眼中急速放大。
“扑!”两只箭不分先后,同时射入了乌蒙的胸口。强劲的余力带着乌蒙的身体向后飞了起来,乌蒙张大了嘴,鲜血从他的嘴中飚出,同时还有他呜咽的惨叫。
在行动之前,刘修就再三关照吕布和赵云,你们的箭术都很强,百步穿杨没问题,可是在战场之上,我要的是杀伤效果,只要能杀死对方,不管是射哪儿都行。一箭穿喉是漂亮,可是命中率终究不如胸口。我们汉军的羊头箭足以破甲,再加上你们使用的三石强弓,在五十步以内,几乎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何必一定要射咽喉?
你们给我射他的胸口!
吕布和赵云深知这一仗的重要性,也知道能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射杀乌蒙的重要性,因此他们忠实的执行了刘修的命令。两只羊头箭射穿了乌蒙身上的铁甲,一举将乌蒙射杀。
这是乌蒙的荣耀,能同时得到吕布和赵云同时殂击的,这是第一个,也可能是最后一个。
吕布得意的一笑,以眼花缭乱的速度继续射击,每一声弦响,就有一个鲜卑骑士落马。
另一侧的山坡上,赵云不紧不慢的射着箭,他的速度没有吕布那么快,但是精准却毫不逊色,而且他选择的目标更加重要,片刻之间,他就射杀了三个百夫长,一个千夫长。
楼烦箭精挑细选出来的主力射手眼中没有其他人,只要是身穿甲胄的人都是他们照顾的目标,不管他是百夫长还是千夫长。鲜卑人穷得很,他们大部分战士只能穿皮甲,只有百夫长、千夫长之类的才穿得起战甲,战士中能穿皮甲的不到三成。
鼓声如雷,箭矢如羽,飞蝗一般的箭似乎遮蔽了天空,蓝天也为之一暗。鲜卑人措手不及,被密集而精准的箭阵射得大乱,他们有的催马想要向前跑,有的跳下马,想躲到马腹下或辎重车里,有的举起了盾牌,要么就是奋力向前冲,想冲出这短短的山谷,离开这致命的箭阵。
短短十息,一通鼓罢,山谷间尸横遍野,鲜卑人死伤过半。
又一通鼓起,两千手持勾镶环刀的战士如潮水般涌下了山谷,照着那些还没回过神来的鲜卑人痛下杀手。鲜卑人虽然人数也不少,但是他们大部分军官被第一时间射杀,没有统一指挥,只能各自为战,面对的长水营则指挥有序,武器装备又远远胜过他们,士气更不是他们所能匹敌的,战局从一开始就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
谷口,袁绍横刀而立,看着零零星星冲出来的鲜卑人,他松了一口气,他手下减员最严重,士气也最低落,如果鲜卑人来得太猛,他未必抵挡得住。现在不用担心了,这么几个人,只能让战士们过过瘾,闻闻血腥味,有的人可能都没有砍人的机会。
与上一次随大军一起冲锋不同,这次大部分人都下马步战,在这方面,除了刘修的亲卫营之外,就以袁绍的手下最擅长,所以刘修才把结阵阻击的任务交给了袁绍。
鲜卑人看到整齐的汉军步阵,吓得目瞪口呆,有的人鼓起余勇,扑上前去,希望能杀出一条血路,更多人的则丧失了斗气,傻乎乎的站在阵前,不知道自己该往那儿去,直等到身后聚集起了一定数量的同伴,互相鼓励着,乱糟糟的冲了上来。
袁绍下令全部斩杀,不留活口。长水营的将士们如墙而进,环刀和长戟互相配合,将一个个鲜卑人砍倒在阵前。
山谷的那一侧,韩遂和段煨纵马飞驰,将慌乱的鲜卑人杀得鬼哭狼嚎,溃不成军。他们听着山谷里的惨叫声,哪里还有勇气进去支援,也组织不起反击,四散奔逃。
半个时辰后,山谷里重新恢复了平静,刘修下令将受伤的人或者战马全部斩杀,牲畜简单的清理一下,扔到已经烧开的大锅里煮,人就扔到了一边,到时候自有野狼来送他们上天堂。
水烧开了,一块块带着血的肉在里面翻滚着,一把一把的盐和佐料扔了进去,暖洋洋的香气飘洋在山谷中,将士们有说有笑的围着大锅,一边谈论着刚才的战事,一边眼巴巴的等着锅里的肉。
曹洪带着辎重营的士卒,兴高采烈的整理着战利品,这次为了减少负担,非战斗人员能减则减,曹洪只带了两百多人,照着着近三千匹副马,虽然没有参战,可是劳动强度一点也不差。不过一切劳累在看到堆积如山的战利品时都飞到了九霄云外,那一车一车的粮食就不用说了,仅是三千多匹战马就足以让曹洪神采飞扬。
有了这些战马,他们就能携带更多的干粮,连续作战的时间就更多了。
为了加快整理的速度,刘修把亲卫营派来协助他,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忙得不亦乐乎。
刘修用袖子擦了擦木碗,用木勺在大锅里荡了荡。因为处理得匆忙,牲畜的血没有完全放干净,锅里飘着一层血沫,亏得刘修说不用把肠胃什么的放进去,要不然这里面肯定会有粪便之类的玩意。
刘修舀了一碗汤,呷了一口,满意的点点头,装了半碗,递给荀攸。在经过几天的野营之后,荀攸病了,一直持续不断的低烧,还有些咳嗽,亏得刘修身边有王稚这样精通医术的道术,要不然还真是件麻烦事。
“多谢大人。”荀攸感激的接过碗,喝了一口热乎乎的汤,一阵暖流沿着胸前直达腹部。
“吃点肉。”刘修用短刀切下一片羊肉,在一个盐钵里蘸了蘸,用刀挑着送到荀攸面前。荀攸犹豫了一下,用两根指头捏过肉,送到嘴里嚼了嚼,连连点头:“好香。”
“香就多吃点,羊肉大补了。”刘修笑道:“公达,接下来怎么办?”
荀攸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接下来,当然是趁胜追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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