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朵此刻的身体,跟着高飒右手颤栗的频率一起颤栗,她抿了抿发白的嘴唇,似乎这一瞬间拿出了全部的勇气,“这只耳坠,为什么,会在你的手里?”
高飒伸到康朵面前的手,一直未曾垂落,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似乎还在心里组织语言,当他准备开口时,一抹剑光,从天而落,带着某人,歇斯底里的嘶喊声,“去死吧!”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名词,叫“机会!”它像时间一样,错过了这一瞬,就再也找不回来,稍纵即逝,是专门用来形容它的。
高飒,就再也没有这样一个机会,当着康朵面说,“你是我的女儿啊!”
刺向高飒脖子这绝命一剑的,是格里菲利。本该躺在地上等死的格里菲利,不知该说他好运呢还是命苦,因为他又一次被半兽人酋长锲而不舍的拎了起来砸向了高飒,不过,格里菲利纵然在生死茫然中也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人,或者说是个善于把握机会的人。
已经来回飞了两次的格里菲利,第三次被迫“腾云驾雾”时不敢说熟练生巧,至少在空中能稍微调整一下身体姿势,在稍纵即逝的瞬间,抡剑斩向高飒的脖子。
事实证明,机会只属于善于把握它的人,格里菲利,做到了,做到了它做梦也不敢梦到的事,他杀了血玫瑰高飒。
“老子是帝国第九骑士了!”带着这一巨大成就感,我们的准第九骑士,格里菲利在高飒的身侧跌落,瞬间陷入空白的意识中,只剩下一个声音在鸣唱,“闻着血液的芬芳,我的灵魂找到安歇的殿堂!”
当然,在这之前,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扯下了高飒腰间的“红荨”,并用最后一点力量,抱在怀里....
高飒本有机会阻挡这抹剑光的,虽然他的左手已废,他的右手也可以轻易的把这抹剑光击散,但是他没有,他的右手经脉早已被康朵斩断,只要有轻微的移动,手中的耳坠就会跌落,这个耳坠是比他性命还要珍贵的存在,在高飒心中,她永远纯洁高贵,他怎么也不舍得,让她跌落尘埃,沾染凡世的污垢...
高飒的头颅从肩上滚落下来,那圆睁的双目,定定望向北方,透过他女儿康朵的身影,穿过万水千山,望向北方,充满憧憬的眼睛,依旧满是幸福和满足。
在这一刻,他依旧站立的躯体,一如苍松般挺立,他伸到康朵面前的手,已然停止了颤栗,地上的红荨,猛的发出一声凄厉的鸣响,为这个传奇英雄,奏响了悲壮的丧钟。
被这一瞬间的变故,刺激的近乎麻木的康朵,迟疑着从高飒的手中,接过了那只浸泡在他血液中的耳坠,直到此刻,红雾终于散尽,红色的夕阳照进了这一方空间,照在高飒睁着眼睛上,那眼睛的眼角,分明,有一滴泪...
夕阳红,英雄泪!
或许,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像一个魔咒一样,紧紧的箍在苍茫大陆的传奇英雄头上,他们或堕落,或死去,前者如美尼德帝国的传奇英雄——屠龙者德隆裴隆.斯德曼,而后者,高飒的下场完美的验证了这一魔咒。
一代传奇英雄高飒,损落了,而另一个英雄,将踩着他的尸体,崛起,他将在充满奇迹的苍茫大陆上,演绎自己超越史诗般的一生。
现在,我们请记住这个名字,帝国第九骑士,格里菲利.斯德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