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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软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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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不多,虽然透漏着含情脉脉,但写的却是简单明了,大概意思就是一个月后,将是法尔城一年一度的灯火节,灯火节有很多好看的节目,邀请他一起去看比剑。

这比剑是灯火节中最受瞩目的,参加者如果获胜的话会得到一百金币的奖励,而参加者也有一定的限制,就是实力等级必须要在准武者之下,也就是说只有初级武者或者武徒以及平民才可以参加。虽然对于一些高手来说,这并不值得自己去观看,但在灯火节中,这却成了一道风景线,成了众多贵族看热闹的地方。一些人也会在这种比试中,给自己找上一点自信。

这些东西信中并没有提到,而是罗杰回到驯马场向托德打听之后才知晓的。

这封信的主人,叫做格林雅,不但家境好,人长的也极为漂亮,罗杰在驯马场见过她两次,不过对方总是给人感觉一种安静的样子,罗杰却没有想到给自己送信的竟然是她。

赴约?罗杰微微一笑,他对这个格林雅并没有什么兴趣,毕竟二人互不相识,况且罗杰很难理解,这样一个安静的女子,竟然会这么直接。并不是他保守,只是通过两次见面,他就能记住格林雅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在罗杰的内心,很怀疑这是不是一场阴谋,毕竟自己这几天得罪的人比较多。

多年的杀手经验,让他比任何人都心思慎密,做事也是极其小心,想了片刻,心中已经暗做决定。

虽然今天没有开工钱,罗杰还是掏自己的腰包给托德买了两瓶上好的烈酒,别看这老头天天吵吵喝酒,但一喝起来,两杯酒下肚,就躺在床上呼呼的大睡了起来。

罗杰有些无奈的摇摇头,手握着酒瓶朝外面走去,他们所住的是一间比较简朴的房子,罗杰对于这些来说并不介意,意识他没有地方住也无所谓。

坐在院子前的石头上,仰望??了一下大腿,以柔克刚这四个字让他想起了自己知晓的另一把武器,就是软剑。

软剑有着‘绵里藏针’的美誉,剑身修长柔软,使用得当,杀伤力比普通的长剑还要强,一些用剑高手,把软剑做为贴身的武器。更有人,将软剑藏在自己的腰带之中,做为保命的武器,可见这软剑的重要性了。

罗杰细想了一会,这软剑虽然有些花俏,不能用在大型战场上,但如果做出来,肯定会有一些人喜爱。尤其是那些自认为实力较弱的女武者。当然,这前提需要让人知道软剑的厉害。

“怎么才能让人知道这软剑的厉害?”罗杰想了想,再次拍了下大腿,一个巧妙的计谋已经在他的脑海中形成:“哈哈,希望这次能成功,我果然是个天才。”他现在已经开始幻想当把一万金拿到安吉丽娜面前,对方那吃惊的样子了。

一周之后,罗杰来到了开天工匠,看见自己的财主来了,老板忙迎了上去,手中还拿着那副手套:“尊敬的客人你可来了,这是你的手套,看看满不满意。”

罗杰眼中流露出一丝惊喜,手套是黑色的,摸上去有些坚硬,不过带在手上之后,却发现这皮革很柔软,对双手造不成一点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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