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从床上爬起来的柳益州红光满面,神采弈弈,走起路来也少有地昂首挺胸,扬眉吐气。
一夜三次郎,就算是他没有得那个‘难言之隐’之前也不曾有过的强大,看着现在还躺在榻上睡得昏沉的小娘皮,柳益州得意一哼,抬脚出门。
一夜三次,却还没有一点儿被掏空的虚弱感,这样的效果,完全不是那些什么‘大补汤’什么‘全鞭宴’所能比拟,他一定要抓住这样的感觉,就算是花再多的钱也再所不惜!
所以一大早地,柳益州就去了城东斜街‘有间饭店’所在的位置。
昨天听唐禄说‘有间饭店’每天只接待前十桌的顾客,柳益州怕去得晚了就没他什么事儿了。
“早知道昨天就不那么碎嘴,这么好的一家饭店自己一个人独享不就得了,怎么脑子一抽就告诉了那么多人呢?现在可好,想要吃一顿饭还得起个大早赶在这些人的前面!”
柳益州心里后悔不已,不过他也知道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道理,就算是他昨日不说,就凭着‘有间饭店’里的那些人间美味,‘有间饭店’风靡整个太原城也只是迟早之事。
坐着马车一路疾驰,等他到了‘有间饭店’的门前时,发现‘有间饭店’的门前冷清依旧,柳益州不由轻松了口气,还好还好,那些人应该还没有来过,否则被他们吃过一次的话。指定也会像他现在这般一大早就急急赶来。
柳益州掀帘下了马车,缓步进了‘有间饭店’。
饭店内的摆设依旧,不过饭店内的伙计却明显多了两个,唐禄见有客人进门,习惯性地站起身来迎接,而尉迟大宝与尉迟小宝则还坐在原地摆弄着旧相的空茶杯玩儿。
“柳公子您来了,您请坐,不知今天您吃点儿什么?”见进来的是熟客。唐禄笑脸相迎,将柳益州引到临窗的一个位置坐下,轻声向其询问。
柳益州奇怪地朝里面没有起身的尉迟大宝与尉迟小宝瞥了一眼,听到唐禄的问话,轻声道:“大清早地,简单点儿就好,一荤一素再加一碗白粥好了。”
“好咧!”唐禄轻应一声,朝着后面厨房报了一下菜名,之后又从怀里掏出一支鹅毛笔与一个巴掌大的小本本。认真在上面写道:“三号桌,一荤一素一碗白粥。好了,柳公子您稍待。饭菜一会儿就好!”
柳益州好奇地看着唐禄手上的笔本。道:“唐禄兄弟,你手上之物倒是别致,不知能否借柳某一观?”
“一些小玩意儿罢了,柳公子有兴趣的话但看无妨。”唐禄毫不在意地伸手把鹅毛笔与记录本递上,随声解释道:“这是我家少爷为了方便记录每位客人的点餐需求在家无聊时的游戏之作,免得以后客人多了小人会记混淆怠慢了客人。当然,也可做为记帐之用。”
“这个主意倒是不错,不过那些寻常酒楼内的伙计当中可是鲜有能够识字的,否则倒是可以借鉴一下。”柳益州随声夸赞了一句,伸手接笔本一看。不由惊疑道:“咦,这上面的字怎么这么……”
小而清晰。每一个字竟然都只有小姆指的指甲盖大小,更重要的是,每个字的笔划竟然全都清晰可辩,没有一处模糊不清,真是神乎其技!
这么小的字,用毛笔的话怕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吧?
唐禄的字写得很丑,不过这并不影响柳益州对小册上字迹的观摩,如果用这么小的字去抄书册子集的话,应该能节省不少的纸张吧?若是流传出去,那些买不起书纸的寒门子弟必然会趋之若鹜。
柳益州出身商贾之家,很自然地就想到了生意上的事情,而眼前的这支鹅毛短笔与小册,无疑就是一个不小的商机。
柳益州拿起鹅毛,发现中空的毛管这中吸了一肚子的黑墨,下面的笔尖在纸上轻轻一摁,就会有墨渍从笔尖流出,随着笔尖的舞动而形成一个又一个字迹。
“柳益州。”
柳益州试着在小册上写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很快就发现,用鹅毛笔写起字来竟然比软脚的毛笔要快得多!以往他用毛笔写自己名字的时候最少都要用去三个呼吸,可是现在,一个呼苛的工夫他就已然工整地写出,平白节省了一大半的时间。
字小而书写迅捷,加上唐禄前面所写的十几个字,毛管中的墨汁却还没用到一半。
省墨,柳益州又发现了鹅毛笔的另外一个优点。
省纸,省墨,抄写快捷,这简直就是寒门书生读书经义的一大利器,如果流传出去,赚钱倒是其次,重要的是名声,在天下间所有寒门学子心中的名声。
“这真是唐公子无聊时的游戏之作?”柳益州有些不敢相信地再一次出声询问。
“那是自然。”唐禄道:“不过虽是游戏之作,但却也不是谁都能轻易仿制,当初为了能够做出最易书写的鹅毛笔,少爷曾连着拔光了十几只大白鹅的羽毛呢……”
“呃?”柳益州一愣,低头看了下手中的这只普通羽毛,诧声道:“就是一根很普通的鹅毛啊,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玄机不成?”
对此,唐禄摇头不语,虽然少爷并不怎么在乎这个小东西,把它制作出来也是兴之所致随便玩玩而已,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随意对外人说讲它的制作方法。
就像是桃源阁里的那些蔬菜一样,他们在家里想怎么吃都成,但是却绝不可以带到外面去。
在‘有间饭店’开业,唐禄看到了他们平常在府里所吃到的那些最普通不过的青菜竟然能卖到十贯钱一盘的时候,唐禄心里就已经有了一个很确定的概念。那就是少爷捣鼓出来的东西,哪怕就是一根小草,也绝对不能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