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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说侠道婵娟相结拜 闹人命冷晴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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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娲自然明白:因美貌而骄傲,那是造物的故事。试想一个本不漂亮的女人,能让你看出美来,而且深醉其中,打量多情,是弃绝了外貌上的取胜,全投入心灵的高贵气质。正因为不漂亮,反让人更爱更怜。举凡命苦,都是红颜。这般比喻,再不用多明说,世界上最伟大纯真的美就是内外一致,以德服人,谓之有形的事物,无形的内涵。而生形象不独以声、se,能取于德,外不惹人厌,内无害人心,就是结合的美了。这红颜美名,雅致了大地,沉了鱼、落了雁,惹妒天心,但朗出朗入,一番豪杰,让其也没的话说。哪怕到小处,微微细节,言行举止不干扰到他人,也都是美。

于是她便微笑说:“我已经受益匪浅了。”

吾花看路上渐多行人,建议说:“这里不太方便,前面有一座天造之亭,咱们不如移步过去。”

樊娲忙问:“何谓‘天造之亭’----莫非天生地长的不成?”

吾花解释道:“地处郊外荒野,又没有什么特殊的玩物,老的嫌远不来;小孩们觉得单调,也不来;成年人忙于生活,更没心思驻足。有的偶尔路过乘凉,左右看看,三五分钟也就走了。所以它明明就是给智慧人和侠义者的专属。沉默是人为,沉静是天造。”

樊娲大悦:“原来如此。那敢情好,就去吧。”

于是边走边说。吾花言道:“一提起姐姐你,人们便要讲----‘啊,知道知道,太有名了,王她、樊娲,二者得一可安天下’。”

樊娲一笑置之:“传名未必属实,凡俗多少虚夸,眼见实处,又有多少‘不过如此’?”

吾花点点头,言道:“固然有此一说,但认取蒙密,多少总该带着杨柳心。名字不是用水写成的,也非刻在墓碑上的瞻仰。它是一种客观的评价,穿透生死。故而轻视名利不是轻视名誉。以侠的名誉感召天下,物其称用,豪杰自有行为端正。”

她说这杨柳心,便真是杨柳心,丝微也备景se,暗曰:久历众口,人间相闻,哪怕单调地聆听,觉得燕子就是歌唱,八哥就是学舌,也还有比翼齐飞的幻想。只要赋予美好一些,就很进步。何况更有无数英雄俭以养德,珍惜声誉,远道相见,的确“名不虚传”。

“说得好,天下大学的门恐怕都挡不住这番学识了。”樊娲悦然褒奖,接着问了一句:“快毕业了吧?”

眼见吾花点头,她便兴冲冲地建议:“那就来我们学校吧。”

随即补充一句:“我可不是给他们做广告的。”相笑。

吾花便问是哪个学校,得到“侠客大学”的回答,就颔首说:“会考虑的。”

樊娲一片欢颜。

这个时候,一座凉亭出现在视野里,尽管一派古香古se,但一眼望去,仍有各种痕迹看出是现代建造,夹在一片野花杂草中间,随两旁的小马路衬托,陡然显得很俏皮,有“孤舟蓑笠翁”的意蕴在里头悄然幽默,加之其侧不远是一条小河、一垄沙坝,视线再长一些,过向河那边,又有一座孤山、一层云霭,如此种种,换成诗句,又可道“长亭更短亭”、“留醉与山翁”。讲到这个“翁”字,且先别说“翁心可老”。以沧桑的眼神看,自然独婉凄凉,但她们无限意气,所见所闻,是优雅、安谧、辽阔、是古道xing格、是蓝天白云遍zi you,进而得心境点缀、得袅袅而宽。

于是樊娲相问:“就是那个吧?”

吾花点头。

樊娲便道:“瞧模样倒是个大好地方,可以观赏山水,有条件的还能坐到上面抚琴饮酒,真是锦绣胸怀。不过,隐约地,在那边还有一片坟地,有点忌讳人。”

吾花一笑,说句“低调了些”,悠悠道:“侠行到便无忌讳处。况且那是古迹,有一段历史出处的。细说起来,有点类似于‘烽火戏诸诸侯’。

接着,她便讲了一个当地的老传说,开头就涉及到一位王爷----或者是藩王吧。本地没出过皇上,那论起来就是最大的官了。当然,只是最大的官,不是最大的名人。最大的名人有两位----现在说话的吾花和墓里无声的逝者。

葬着的那个也是位绝代佳人,原本一个贫民女子,如果不是那个王爷突然大发花心要选最美的王妃,她也就安静地在茶谷间唱山歌、谈爱情了。

“呵----”吾花要发表己见了,“真是很不懂人的心理为何这么离谱----一个王爷,每天想的不是百姓的痛、人民的苦,不问他们过得好不好,开不开心、快不快乐,却要将大把的时间用来琢磨乌七八糟的事情。”

一个王爷要琢磨事情,立刻就会有许多察言观se的,当他明确地说出来,跑腿的就跑腿,扇风的就扇风,上下忙活,更不得了,倒也不奇怪----小人常将丢掉人格当作本事。

那位佳人的同村就有这么一个小人,是个出名的混混,后来进了民团做乡勇,就是那种“棒子队”,呼号一出,鸡飞狗跳的行当。

“真是奇怪----”吾花皱眉道,“真是很不懂历代统治者怎么想的,官不够选官,兵不够招兵,为什么要弄这些民不民、兵不兵的家伙?那是最让人恨之入骨的一类群。说官可恨,毕竟是官,要cao心,有得理解;说差人衙役不是东西,好歹披着官衣儿,有事还能办点人事儿;唯独这一类群,跟在差人衙役后头充当打手,为有权有势的做走狗,给土豪劣绅帮闲衬,是世界污染过的垃圾。”

话说那混混颠颠地跑去报告了:“有大美女,有大美女。”然后做出很摩登的造型----跪伏着,肩膀下榻着,眼睛眯眯着,嘴角翘得极高,用一张虔诚的脸表白:“我多么忠诚,好大顺民。”

王爷就乐,赏了十个铜板下来,同时给了那混混四处说“我为王爷办过事”的资格。

“呵----”吾花又来评论了,“真是很不懂位高权重的人是否长着脑子。如果换做我,就会将那个混混砍头。----只要思想正常的人,谁也不会瞧得起一个小人。这种家伙,为了十个铜板就要出卖善良的乡亲,尤其是葬送别人的幸福。一个政权若要强大,必须先根除这种人。”

最后佳人被强掳进王府,却至死不从,一把匕首自刺胸膛。----美人莫非生来就要做坟墓的预言?

若委曲求全了,可怜是可怜,也就没有故事,偏这一死反倒是死处,王爷竟被感动,厚葬之下,俨然是公主的规格,并以“未得芳心”称殉节,到今天就是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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