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森的目光已经放到远处,在他的目光里,一个奴隶背靠门框而坐。
这家伙脸如铁铸,只看得出五官轮廓,表情可以说阴森也可以说是漠然;穿着宽大蓬松的皮袍,头上戴着一顶艳红色的帽子。但这些都不算什么,最惹眼的是,他帽子上缠着一条小蛇……活的,还在扭来扭去。
他四肢健全,而且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老态。
“这个人,”汤森问军官:“好像不是残疾。”
“他呀。半年前护航舰队打海盗救下来的,属于很少见的种族,原以为能顶用,也确实可以用,但习惯很不好,不让他穿袍子戴帽子就要跟我们拼命。”军官是一脸的无奈:“就是把他关在水牢里,那帽子上的花样每天也能换七八次……这是军营啊,那能让他乱搞?”
“不过这种打扮我喜欢,够新鲜”汤森很感兴趣:“不如让给我?”
“你能用就带走,我还得谢谢你。”军官说:“就算在这他都不受欢迎,那张脸太吓人。”
汤森走过去,站在奴隶面前,挡住了照在他身上的阳光。
奴隶缓缓的抬起头来,汤森终于看清他脸,那应该还是血肉,只是皮肤像被凝固住了,变成类似岩石的状态,根本不能有任何表情变化——但他帽子上的小蛇却昂起头,“丝丝”的吐着信子,十分凶恶。
“住在这开心吗?”汤森蹲下身去,和颜悦色的问。
奴隶漠然很久之后,摇了摇头。
“跟我走,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你想戴什么就戴什么。”汤森脸上带着点微笑:“然后,帮我打架,帮我欺负人。”
奴隶看着汤森,目光依然漠然。
在汤森耐心的等待中,奴隶伸出手,把小蛇从帽子上取下来塞进怀里,却又掏出来一只大蛤蟆放上帽子。趴在帽子上,大蛤蟆立即张开了大嘴,冲着汤森不断开合,明显在嘲笑他。
虽然很诡异,虽然蛤蟆可能在打哈欠,但汤森知道这是嘲笑,而且还没完……果然,奴隶伸出一根手指,点点汤森,蛤蟆笑;奴隶的手指再向前探出一些,点点,蛤蟆大笑!
汤森心中了然,他看出自己易过容。
这奴隶其实在笑自己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还敢到处招揽人手。真有趣!
“你跟着的是我,这里的我,懂了吗?”既然被看破易容,那就更不能放过奴隶了,汤森用手指点点自己的心口:“跟着我,你就不是奴隶,而是我的手下!明白吗?”
蛤蟆慢慢的合上了嘴,奴隶却坐得直了些。他先考虑了一阵,然后深深的盯了汤森一眼,用手指了天空。
汤森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以我的真名发誓,我将善待你——你叫什么名字?”
“鲁——宾!”奴隶困难的说出一个名字,声带如同撕裂一般。
“以我的真名发誓,我将善待鲁宾,不将鲁宾看成奴隶。”汤森对鲁宾点点头:“到你。”
鲁宾站起来,拿下蛤蟆,郑重其事的给帽子上换了一个泥塑小雕像,用砂岩摩擦般的声音发了誓。然后赶紧把雕像放进怀里,不用别人提醒,很顺从的站到汤森身后。
看到这一幕,周围的奴隶们都是一脸快慰,似乎汤森挖走的是个麻烦制造者。
“现在,”汤森转身,面对自己的九个手下说:“全体列队!”
剑士营的奴隶多少受过些队列训练,他们立即就在汤森面前站成了一列,无论体格还是精神,都比当初尖兵队的第一印象好太多了,简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我不问你们的过去,我只会说,你们只要跟着我,就不再是奴隶!而是我的手下!”汤森伸手解下鲁宾脖子上的铜牌,然后挨着个解下其他人的铜牌:“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长官,只要你们以忠心对我,听从我的命令,我必然善待你们——这就是我的承诺!”